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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推廣設置太陽光電 北部躉購費率加碼
單位: 工商時報
建立日期: 2015/11/12
內容: 2015-11-12 01:30 工商時報 記者劉靜瑀/台北報導
 經濟部昨(11)宣布10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明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最多調降7.85%,另,為鼓勵北部設置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由5%提高至12.5%,並納入苗栗地區;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公告相關作業。

 能源局長林全能指出,過去北中南收購費率相同,但考量因北部日照天數少、南電北送導致線路損失5%,且目前全台電力需求北大於南,若能引導過去多在南部設置的太陽光電,逐漸提高北部設置量,對供電將有很大幫助,因此決定將北部躉購費率加成,由5%提高至12.5%,並將苗栗地區納入,盼提升投資誘因。

 經濟部原預期太陽光電設置成本明年將下降,擬將太陽能躉購費率較今年下調9%至11%,考量近期太陽能模組供不應求,業者反映相關模組及電池成本上揚,加上新台幣匯率走貶,最後敲定太陽能躉購費率平均較聽證會公告數值提高5.6%。

 能源局組長蘇金勝表示,現在太陽光電產業一枝獨秀,導致模組與電池成本往上揚,原先預期國際降幅全年3.8%,要分2期反映,現在決定取消國際降幅,加上新台幣匯率一直走貶,卻以美元報價,因而納入匯率因素,各項因素加總後決定,太陽能躉購費率最多調降7.85%,最少1.77%,平均較聽證會公告數值提高5.6%。

 林全能也說,考量電業申請施工許可證時程約2個月,針對每年9月至12月競標得標者,且屬第一型或第二型發電設備,若在同意備案日起6個月內完工,則適用得標時之上限費率,以增加業者完工設置彈性。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51112000075&cid=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