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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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跨境電商進口稅 8日推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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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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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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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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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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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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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03日 04:10 賴湘茹/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新制將上路,4月8日開始將不再按現行的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徵收「關稅」,以及進口環節「增值稅」與「消費稅」。這意味大陸消費者海淘購物需要繳納的稅費增加。
根據新規,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2,000元人民幣(下同),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萬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零,對於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簡言之,新制上路後,單件海淘產品稅收=(商品價格×增值稅率+商品價格×消費稅率+關稅)×70%。其中關稅部分,當單次消費額度不足2,000元,且個人年度交易額不足2萬元時,關稅稅率暫時為0%,超出才被全額徵稅。
現行跨境電商則採行郵稅,稅率分為4檔:10%、20%、30%和50%,且還有一定免稅額,貨值5,000元以下隨身行李、稅額50元以下郵遞物品免徵;此外採取的是「抽檢」形式。
新制上路後,那些以往習慣海淘一支牙膏、一袋奶粉、一包尿布的買家要三思後再下單;同時,以往海淘網站上物美價廉的進口美妝、日常生活用品、母嬰產品價格都將有所提高。
譬如,按之前規定,母嬰、食品、保健、日用等消費金額小於500元,按10%徵收行郵稅,即450×10%=45元,但50元以下可忽略不計的規定,實際交稅額為0元;新制實施後,海淘族行郵稅取消,須依規徵收增值稅,即450×17%×70%=53.55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03000063-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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