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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所得者 貢獻近9成綜所稅
單位: 工商時報
建立日期: 2017/07/31
內容: 2017年07月31日 04:10 劉懿慧/台北報導

隨著標準、薪資及身障扣除額調增,104年度結算申報總扣除額占所得總額比重,上升至63%,免稅申報戶數也增至近4成。若將申報戶所得分為5等分位觀察,最高所得組擁有逾5成所得總額,並貢獻近9成應納稅額;但高所得組因戶內人數較多,相對享有較多免稅額、教育及幼兒扣除額。

據財政部統計,若把104年度所得稅申報戶所得分為5等分位觀察,1至5為低至高,每等分為123萬戶,最低所得組免稅戶數占93.3%,即逾115萬戶免稅,最高所得組也有8,000餘戶免稅;合計免稅戶占總申報數近4成。

以所得來源來看,是以薪資所得為主,約占總所得75%,其中2至4分位薪資所得占逾8成較多;次高為股利所得,占總所得12%,其中最高所得組占近2成較多、最低所得組占10.5%。

104年所得總額剔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依適用稅率核算應納稅額3,187億元,其中最高所得組擁有逾5成所得總額,並貢獻近9成應納稅額;最低所得組所得總額僅占4%。稅前所得總額高低差距倍數為13.2倍,經課稅後,差距倍數降至12.1倍。

在總扣除額中,最低所得組平均每戶總扣除額為35.2萬元,最高所得組達93.3萬元,為最低所得組的2.7倍;最高所得組總扣除額占所得總額比重37.9%,最低所得組則達190%。官員表示,所得愈高,因戶內人數較多,平均每戶總扣除額愈大,但總扣除額占所得總額比重愈低。

其中,免稅額的部分,104年最高所得組平均每戶4.2人,最低所得組1.6人;最高所得組平均每戶免稅額38萬元,為最低所得組2.7倍。

特別扣除額中,104年共60萬戶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金額計192億元,4成來自最高所得組;申報戶所占比重平均為9.8%,以最高所得組戶數占比達20.5%最高。

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者共61萬戶,占總申報戶比重9.9%。其中較高所得組申報戶數占比約16%,較低所得組約4%至5%為高,申報總額共計194億元,較高所得就占了64億元,為低所得者19億元的4倍。官員表示,雖有排富規定,但總金額仍有1/3來自最高所得組,顯示最高所得組因戶內幼兒人數較多,得以受惠較多。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3100003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