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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金管會送券商7利多 衝獲利
單位: 工商時報
建立日期: 2017/08/23
內容: 2017年08月23日 04:11 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提升國內券商競爭力,金管會送出7大利多。金管會昨(22)日宣布,將提高券商負債倍數限制,從淨值4倍拉高到6倍,估計至少增加9,500億元可承受新業務或提供給客戶融資資金,前10大券商效益更明顯。

第二是調降特別盈餘公積轉充資本的門檻,由現行已達實收資本額50%,可有半數轉充資本,改為只要達實收資本額25%,超過部分即可轉為資本,即增加券商配發股票股利的能力,並強化財務運用彈性,如富邦證券的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其資本的54%、元大證券也有33%,共有20家券商特別公積逾資本的50%,19家逾25%,未來都可以轉作資本運用。

第三則為券商經營衍生性商品的履約與避險操作,得不計入關係人限額,例如富邦證操作選擇權拆分給客戶,但自己須因此持有台哥大股票,持有金額不得逾淨值5%,所有關係人合計不得逾10%,未來則不用列入,以增加券商因業務衍生的投資彈性。

第四是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門檻,由不得有累積虧損,下調為淨值逾實收資本額即可,目前僅20家券商可開辦衍商業務,未來可望增加。第五是券商已可辦理外匯業務,這次開放其衍生性商品的客戶可跟券商結匯。

第六是券商經營連結私募有價證券、海外有價證券的衍生性商品,目前只能跟專業機構投資人交易,這次擴大開放到高淨值投資法人,即資產200億元以上的一般企業,增加客源。

第七則是開放券商可經申請核准,開辦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如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等,但對象是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增加券商可經營的商品。

證期局表示,目前國內有72家券商,實收資本額3,132億元,淨值則有4,753億元,一些大型券商負債占其淨值已達2~3倍,這次要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提高到6倍,券商即可去調度資金出借給客戶,增加資金效益及擴展業務,估計七大利多11月可上路,而券商上半年稅前獲利133億元,比去年同期成長44%左右。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823000030-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