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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股利課稅 傾向二擇一
單位: 工商時報
建立日期: 2017/09/01
內容: 2017年09月01日 04:10 劉懿慧/台北報導

針對先前研究團隊提出11案稅改方案,外界推估,財政部為兼顧效率、公平、簡政與稅收四大面向,因此應仍採第11案「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案,選擇合併計稅者,將有定額免稅後,再按既有綜所稅率級距累進課稅;選擇分開計稅者,則股利所得以單一稅率進行課稅,稅率一定比外資20%高,但實際稅率為多少,是否為25%有待今日公布。

稅改期末報告中,研究團隊列出11方案,其中學者較推薦方案二及方案七,但此兩案無論實施哪一案,稅損皆大於百億,因此外界推測,財部應傾向稅損最小的第11案。

會計師認為,方案11因為單一稅率,優點是簡單、容易操作,且投資人因股利所得邊際稅率較低,也許會較願意參加除權息或吸引投資,對經濟發展較有幫助,效率面會比另外兩案來得高。

但其缺點就是股利高所得者可能有利,因低所得者過去可以退稅,不過方案11卻沒有這個優惠,即是「高所得者減稅、低所得者加稅」,有圖利特定人士的疑慮,難以實踐租稅公平。官員說,原規劃定額免稅學者建議股利所得最高5萬元太低,對低所得者不利,將提高,至提至10萬元或更高,將待今日揭謎底。

會計師建議,如要施行方案11,可將定額免稅額提高,或是以股利抵減稅額代替定額免稅,對低所得者來說,受到新制衝擊會較小;至於單一稅率分開計稅,可將稅率設置區間,例如20%~25%或25%~30%,且授權行政院進行調整,假設確實達到政府所理想的「吸引投資」,就可以維持原先設定的25%甚至更低,但假設沒有達到刺激經濟的目的,就必須往上調升。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901000037-2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