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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管法鬆綁供電不受生煤限制?能源局駁斥:完全沒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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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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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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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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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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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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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03日 14:39 中時 王玉樹
今天《風傳媒》報導,經濟部悄悄修改《能源管理法》讓電力不足時發電可以不受地方生煤管制限制,能源局局長林全能駁斥此報導:「完全沒有這條內容」。《能管法》已經送到政院審議,他保證絕對沒有這個媒體寫的條款。目前有關緊急時發電不受許可排放量限制放寬對象主要還是燃氣電廠,這規定在已經送立法院的《空污法》中。
《風傳媒》報導指能源局要修改《能源管理法》第19條,新增「能源供應不足時」,能源供應業者有增加能源必要,可送中央主管機關會報准核可者,不受《空汙法》中年排放量及燃料使用許可限制等。等於在電力不足時,可以排除地方對燃煤電廠的環保與生煤限令。
林全能指出,不曉得媒體這個內容是從哪聽來得,但他可以保證:「完全沒有這一條!」。基本上電力吃緊時給予空污限制的彈性,上次在修《空污法》有談到,這是在第14條中空品緊急防治或燃煤發電受限制時,燃氣電廠可報准不受排放量限制。
已送政院審查的能管法,主要是配合《電業法》修正,把「綜合電業」分為「發電業」與「輸配電業」,規定能源發展基金的繳費對象為一般發電業,未交將有罰款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203001723-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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