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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擋華為沒招? 日經貿體制藏致命傷
單位: 中時電子報
建立日期: 2019/04/16
內容: 18:032019/04/16 中時電子報 呂承哲
上周日(14日)於北京舉行的部長級「中日經濟高層對話」,大陸外交部長王毅強烈要求日方不得對特定大陸企業從5G設備建置的投標案中排除。美國對盟友也要求禁止採購華為等5家陸企的產品,雖日本必須統一立場,但本身在經貿體制的規定,民營企業交易限制存在極限,使得華為封殺令要落實,恐怕有難度。





據《日經中文網》報導,14日的中日經濟談話進行3小時40分鐘的討論,超出原定時間,談話期間,陸方不斷提及華為,王毅對日方代表提問:日本政府為什麼要排除華為?,指向日本在去年底至定有關於通訊設備採購方案,將排除存在安全風險的通訊設備。然而,風險程度如何定義,各國皆不相同,日本在今年夏季之前,將蒐集美國、英國、澳洲等國如何應對。



對於王毅質疑,日本外相河野太郎表示,日本政府並為針對特定陸企,但王毅對此回答並不滿意,繼續追問:日本的NTT docomo至今不也是與中國大陸一同推進5G 研究?與會人士指出,陸方最關鍵的就是華為問題。



中日雙方試圖營造關係改善的氛圍,然而,在中美貿易戰開打以來,5G相關問題也成為新的火種。美國在2018年8月通過《2019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案》,禁止政府機構從5家陸企採購産品,並要求包括日本、歐盟等盟友採取同樣措施。此外,美國也敦促盟友,在通訊、金融、防空等領域建立防衛措施,因為網路攻擊可能會造成電氣供應或是運輸安全等問題。日本將在今年內結束調查,並制定出「安全標準等制定方針」。



對此,華為日本的宣傳部門指出,安全是華為DNA,是經營最優先事項,華為從成立以來從未發生嚴重的網路安全事件。此外,日本政府對於民企的交易限制在法律層面上存在極限。



日本管理進出口貿易的法源依據為《外匯及外國貿易法》,從1980年修正後,對外貿易原則基本上維持自由、最小限度進行例外管控,日本在這方面強化對技術非法外流的懲罰,以及外資收購的監督權限,但在進口方面,僅對於北韓經濟制裁、《華盛頓公約》履約等情況,並不存在安全保障層面的行業限制。



相較之下,美國通過《國際緊急狀態經濟權利法案》,禁止對美國的安保和經濟等領域造成威脅的企業進行交易,只要簽署總統令,就可以禁止民企史用特定廠商的通訊設備,先前媒體就指稱,川普政府討論將透過發布總統令,禁止美企採用特定廠商的產品。


(中時電子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416003741-260410?chdtv